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金融法院23日在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首批典型案例。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表示,10个案例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领域,涉及内幕信息的认定、限制股东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再保险的“共命运”原则、未依约强行平仓的差额补足责任等多个法律适用难点,具有较强的规则创设意义,是北京金融法院建院一周年来办结案件的典型代表。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因履行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薛峰称,这10个典型案例是从北京金融法院审结的近4000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是北京金融法院开局起步之年审判执行工作的缩影,其中包括行政案例3个,商事案例6个和执行案例1个。
薛峰表示,本次发布的3个金融行政案例,包括全国首例信托领域因限制股东权利引发的行政案件,该案判决认定限制股东权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为厘清金融监管行为的法律属性及依据作出了有益探索;蒋某等诉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行政复议案,该案判决综合法律和金融的专业判断,对“内幕信息”作出准确认定,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曾某诉中国证监会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案,对滥用行政许可申请权利、消耗行政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规制,维护行政许可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面对金融审判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类型和疑难复杂问题,北京金融法院法官通过裁判规则创设来理解和阐释法律。如李某与人保财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合同纠纷案,明确了保险人未交付格式条款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险合同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条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空白,有利于引导合理预期,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薛峰表示,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北京金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希望通过本次案例发布,进一步凝聚金融法治建设共识,助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完)